《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解讀
2014/10/31
獸藥產業作為農業經濟的支柱產業,對養殖業的發展和農民的增收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的獸藥產業發展迅速,目前的獸藥生產企業有1300多家,產值超過300億。但是對于獸藥的使用管理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如誰都可以買到獸藥,誰都可以使用獸藥。為加強獸藥監督管理,促進獸藥臨床合理用藥,保障動物產品的安全,根據《獸藥管理條例》,農業部于2013年9月發布了《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規定2014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
為幫助獸藥從業人員了解《管理辦法》,合理用藥,在第五屆中國獸醫大會政策法規專場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張存帥處長對其進行了解讀。
他指出,《管理辦法》共涉及條款18條。其中第2條對獸藥的分類作出了規定。根據獸藥的安全性和使用風險程度,將獸藥分為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獸用處方藥是指憑獸醫處方箋方可購買和使用的獸藥;獸用非處方藥是指不需要獸醫處方箋即可自行購買并按照說明書使用的獸藥。第3條對獸藥的管理部門作出規定,農業部作為主管機關,管理全國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工作,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管理,具體工作可以委托所屬執法機構承擔。第4~13條對獸藥的標識、生產、經營、買賣、處方和使用等6個方面的管理做出了規定。第14~17條主要對違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罰則作出了規定,在獸藥的標識、經營、買賣、處方和使用等方面違反《管理辦法》規定的,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進行處罰;違反《管理辦法》其他規定的,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為了配合《管理辦法》的實施,農業部組織制定了《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第一批)》和《鄉村獸醫用藥的目錄》,分別于2013年9月和2014年2月發布,兩個目錄均規定自2014年3月1日實施。
張存帥對兩個目錄的相關情況進行了介紹。他指出《獸用處方藥的品種目錄》的制定是遵循“積極穩妥、突出重點、不斷完善”的原則,從動物用藥安全有效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實際出發,分批公布實事求是穩步推進。《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第一批)》涵蓋9大類共227個品種。其中,九大類包括抗微生物藥、抗寄生蟲藥、中樞神經系統藥物、外周神經系統藥物、抗炎藥、泌尿生殖系統藥物、抗過敏藥、局部用藥物和解毒藥。
而《鄉村獸醫基本用藥品種目錄》的制定是以非國家特殊管制品種、非預防用生物制品、非人獸共用一線抗菌藥物和不對動物及動物性食品安全構成較大隱患,并能基本滿足鄉村獸醫用藥需求為基本出發點。《鄉村獸醫基本用藥品種目錄》包括全部非處方藥和刪去70個品種的處方藥,涵蓋9大類共157個品種,包括抗微生物藥、抗寄生蟲藥、中樞神經系統藥物、外周神經系統藥物、抗炎藥、泌尿生殖系統藥物、抗過敏藥、局部用藥物和解毒藥。其中,刪去的70個品種的處方藥可歸為四類,一是預混于飼料使用的品種,即所有的預混劑;二是長效制劑,如長效土霉素注射液、長效鹽酸土霉素注射液;三是人獸共用的抗菌藥物中,耐藥情況相對突出或尚屬人醫一線使用的藥物品種,如環丙沙星、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類藥物,頭孢氨芐注射液、硫酸頭孢喹肟注射液等;四是屬國家管制品種或使用風險較大的品種,如氯氰菊酯溶液(水產用)、溴氰菊酯溶液(水產用)、安鈉咖注射液、鎮靜藥與抗驚厥藥、麻醉性鎮痛藥、全身麻醉與化學保定藥等。
免責聲明:乳博會轉載上述內容,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