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農牧業廳出臺措施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2017/11/14
近日,自治區農牧業廳出臺了《加快推進農牧業生產經營主體落實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與政策扶持銜接聯動的實施意見》,推行惠農政策扶優、扶強、扶安全,引導農牧業生產經營者落實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強化信用評價,全力捍衛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助推農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我區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建設。
一是保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是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前提。結合自治區實際,設立了農牧業生產經營主體申報項目評價指標,明確了積極推行標準化生產、內控措施嚴格、積極落實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各項責任的生產經營主體,可在項目申報過程中給予適當優先傾斜;內控措施差,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生產經營主體,實行“一票否決”,不予扶持。
二是享受政策扶持期間要成為落實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表率。要求享受政策扶持項目的生產經營主體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內部管控,建立健全生產經營檔案,全面履行生產經營安全責任制和承諾制,全面推行標準化生產。鼓勵和督促有條件的享受政策扶持的生產經營主體盡快納入自治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信息平臺。
三是責任落實不到位出現問題的生產主體將受到嚴厲懲戒。生產經營主體在享受扶持政策期間,如發現有不落實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的,取消其當年政策扶持享受資格。情節嚴重的,實行“黑名單”管理,三年內不給予各類項目扶持,并通報相關信用管理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信息來源:自治區農牧業廳